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熒光性物質是熒光增白劑的一個統稱,是一種熒光染料。GB 31604.47-2016《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紙、紙板及紙制品中熒光增白劑的測定》原理中注明“熒光增白劑在吸收近紫外光(波長范圍在300nm~400nm之間)后,分子中的電子會從基態躍遷,然后在極短時間內回到基態,同時發射出藍色或紫色熒光(波長范圍在420nm~480nm之間)”。
簡而言之,實驗中會將待測試樣放入含紫外燈的儀器中,調至特定波長,觀察待測試樣。若發出藍色或紫色的熒光,就代表試樣中含有熒光增白劑。
熒光增白劑存在的風險
熒光增白劑被人體消化系統的黏膜組織吸收后,進入循環系統后到達各個器官。由于其分子結構穩定,不易被分解,長期積累下來,會使細胞產生變異,可能會成為潛在的致癌因素 [1]。
標準要求
GB4806.8-2016《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中明確要求: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熒光性物質(波長254nm和365nm)必須為陰性。
GB/T20808-2011《紙巾紙》中要求:紙巾紙中不得含有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
熒光性物質不合格原因
1、在消費者看來, 食品用紙越白, 就代表越干凈。部分生產企業為降低產品成本,增加銷量,更多利潤,在生產過程中存在違規添加熒光增白劑的行為 [2];
2、部分食品用紙生產小作坊,不了解標準相關規定,在生產食品用紙時違規添加熒光增白劑;
3、企業沒有嚴格把關 生產原料,為了節約成本,追求利益大化,使用回收廢棄原料
消費提示
1、切勿使用非食品用紙制品盛裝食品(如打印紙富含熒光增白劑)。
2、購買食品用紙盡量選擇正規大型商超,選購大公司品牌產品。
3、購買產品時,查看包裝、標簽、生產日期、產品合格證明、符合性聲明等 [3],避免購買三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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