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酒類包裝研究協會團體標準之包裝 酒用瓦楞紙箱》于近期發布,并于4月1日起開始實施。
瀘州市酒類包裝用瓦楞紙箱執行新標準
瀘州市酒類包裝研究協會發布了《瀘州市酒類包裝研究協會團體標準之包裝 酒用瓦楞紙箱》,本標準是通過對白酒行業內瓦楞紙箱的廣泛調查和相關企業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的,為規范協會內部瓦楞紙箱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特制定本標準。該標準于***發布時間為3月15日,實施時間為4月01日。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酒用瓦楞紙箱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檢驗與試驗、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單瓦楞和雙瓦楞紙板加工制成的,用于包裝酒類飲料的瓦楞紙箱。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2679.7 紙板戳穿強度的測定
GB/T 2828.1 計數抽樣檢驗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
GB/T 4857.4 包裝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第4部分:采用壓力試驗機進行的抗壓和堆碼試驗方法
GB/T 4892 硬質直方體運輸包裝尺寸系列
GB/T 6543 運輸包裝用單瓦楞紙箱和雙瓦楞紙箱
GB/T 6544 瓦楞紙板
GB/T 6545 瓦楞紙板耐破強度的測定法
GB/T 6546 瓦楞紙板邊壓強度的測定法
GB/T 10346 白酒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GB/T 10739 紙漿紙和紙板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
GB/T 13023 瓦楞芯(原)紙
GB/T 13024 箱紙板
GB/T 14257 商品條碼條碼符號放置指南
3、定義或術語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酒用瓦楞紙箱 corrugatedbox for wine
以單瓦楞和雙瓦楞紙板為箱體材料,用于包裝酒類飲料的包裝箱。
4、要求
4.1 瓦楞紙箱的設計、生產應遵循安全、方便、快捷、經濟和環保的原則。
4.2 瓦楞紙箱采用的原紙、油墨、粘合劑、扁絲等原輔材料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4.3 材料
瓦楞紙板所用材料的定量及質量水平應根據瓦楞紙板邊壓強度和耐破強度的要求選擇符合GB/T 13023和GB/T 13024中相關質量水平等級的材料。
制造瓦楞紙箱所使用的瓦楞紙板見GB/T 6543中第3章規定。
4.4 質量與結構
根據客戶對紙箱的使用材料及具體指標要求的不同,可將紙箱分為A、B、C三個等級,分別對應為***紙箱、中檔紙箱和低檔紙箱。
瓦楞紙箱的質量與結構應符合表1的規定。
4.5 尺寸與偏差
紙箱的規格通常用內尺寸、展開尺寸(或制造尺寸)或外尺寸表示,單位mm。關于這三種尺寸及三種尺寸的關系,按GB/T 6543的規定。
瓦楞紙箱的尺寸偏差為單瓦楞紙箱±2mm,雙瓦楞紙箱±4mm。
瓦楞紙箱所使用的瓦楞紙板厚度應符合GB/T 6544中4.4.2的規定。
4.6 交貨水分
紙箱的交貨水分應不大于12%。
4.7 物理機械性能
瓦楞紙箱的邊壓強度、耐破強度應符合表2的規定。
瓦楞紙箱任一粘合層的粘合強度應不低于400N/m。
空箱抗壓強度:瓦楞紙箱的空箱抗壓強度按5.7規定的方法進行平面壓力試驗,其強度值應大于規定值。具體參數的確定參見GB/T 6543附錄D或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戳穿強度:瓦楞紙箱的戳穿強度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堆碼性能:瓦楞紙箱的堆碼性能試驗按5.9規定的方法進行。要求經過堆碼試驗后,箱面形變<6mm,內包裝物無損壞。
5、檢驗方法
5.1 質量與結構
紙箱的套印偏差、文字和圖案偏差、搖蓋耐折、刀口切口、粘合或釘合、成型的質量采用目測或用尺子測量的方法進行檢驗。
條碼檢驗:采用條碼檢測儀器檢驗,要求儀器識別數字與紙箱條形碼及產品標準條形碼三者一致。
附著力檢測:用手在圖案和色塊上反復擦拭,紙箱不掉色,手上不粘有明顯的油墨痕跡。
5.2 尺寸偏差
瓦楞紙箱的尺寸按GB/T 6543的規定進行,瓦楞紙板的厚度按GB/T 6547的規定進行。
5.3 交貨水分
按GB/T 462的規定進行。
5.4 邊壓強度
按GB/T6546的規定進行。
5.5 耐破強度
按GB/T6545的規定進行。
5.6 粘合強度
按GB/T6548的規定進行。
5.7 空箱抗壓強度
按GB/T 4857.4的規定進行。試驗時紙箱應按擬采取的實際運輸狀態進行封合。
5.8 戳穿強度
按GB/T 2679.7的規定進行。
5.9 堆碼性能
將紙箱置于水平地面上,堆碼高度按紙箱上標識規定堆碼高度(層)+2(層)進行。試驗時紙箱應按擬采取的實際運輸狀態進行封合。
6、檢驗規則與抽樣
6.1 檢驗分類
紙箱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出廠檢驗:出廠檢驗項目為除邊壓強度、耐破強度、粘合強度、空箱抗壓強度、戳穿強度和堆碼強度外的所有項目。
型式檢驗:型式檢驗項目為第4章規定的全部項目(其中戳穿強度由供需雙方確定)。
6.2 組批與抽樣方案
以相同材料、相同工藝、相同規格、同時交付的產品為一批。
除邊壓強度、耐破強度、粘合強度、空箱抗壓強度、戳穿強度和堆碼強度每批次抽查5個紙箱外,其它項目按照GB/T 2828.1正常檢驗二次抽樣方案進行,一般檢測水平I,AQL=6.5,見表3。
6.3 判定規則
按本標準規定進行檢驗,如有一項或一項以上技術指標不符合要求,則該產品為不合格。當不合格產品數達到抽樣方案規定的拒收數時,則該批次不合格。
搖蓋耐折性能不合格,該紙箱不合格。
空箱抗壓性能有一個樣品不合格,該批紙箱不合格。
7、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 包裝標志應符合GB/T 191的規定。
7.2 瓦楞紙箱的包裝方式和要求由供需方商定。
7.3 瓦楞紙箱在儲運過程中應避免雨、雪、暴曬、受潮和污染,不得采用有損瓦楞紙箱質量的運輸、裝卸方式及工具。
7.4 瓦楞紙箱應貯存在通風干燥的庫房內,底層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00mm。短期露天存放時,應有必要的防雨防曬等措施。